在我国即将胜利完成“十四五”主要目标任务,进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本版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了强劲动能。
首先,科技自立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础和前提。一方面,科技自立要求能力自主,既具有不依赖外部力量的自主研发能力,也拥有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核心和关键领域的技术供给能力和产业控制能力;另一方面,科技自立要求供应链安全,即在关键产业链、供应链上实现自主可控,保证产业链、供应链不断链,维持经济基本盘的稳定。
其次,科技自强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动力和目标。科技自强强调创新和引领,而不是跟随与模仿,要以原始创新和前沿探索为目标提出新理论、开辟新赛道,也要培育竞争优势,通过掌握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形成强大的技术壁垒和品牌优势,占据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地位,获取超额利润。
再次,高水平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标准和高度。其本质是从“跟跑”“并跑”为主,转向在更多领域实现“并跑”进而“领跑”。原始创新性、战略关键性、体系完备性和持续引领性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标准和重要内容。
因此,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巩固壮大实体经济的重要根基。《建议》提出,要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同时,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还要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提高综合国力的根本保障。《建议》提出,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要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加快先进战斗力建设,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只有以科技自立自强提高科技实力,进而提高经济实力和国防实力,才能高质量推进国防军队现代化和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促进社会进步的关键力量。《建议》提出,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植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发展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扎实推进文化强国建设;还强调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而以创新为目标的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正有助于激发全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坚定文化自信,增进民生福祉。
西安科教资源丰富、产业基础雄厚,具备科技创新的独特优势和发展硬科技产业的基础条件。应充分发挥产业和人才优势,围绕航空航天、人工智能、量子信息、新材料等前沿科技,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生态。
一是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加大基础研究投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四大维度之一是“战略关键性”,科技自立自强要聚焦高端芯片、航空航天、生物育种等对国家安全、国家生存发展及国际竞争力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关键共性技术和“大国重器”。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基础研究投入机制,提高基础研究投入比重和效率。
二是对标原始创新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原始创新性”是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第二大维度,即要具有创造性,能够实现“从0到1”的原始突破。实现突破与创新,需要培养具有深厚基础研究底蕴的现代科技人才并激发他们的创新热情与活力。人才培养上,要重视作为科技创新未来的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同时,要大力引进和培育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在人才评价上,要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四唯”倾向,建立以创新价值、创新能力、成果贡献为导向的新的评价标准,并赋予核心科技人才充分的科研自主权,实现“破四唯”与“立新标”并进。
三是基于长期性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持续引领性”是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第三大维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不是某项技术的昙花一现,而是持续不断地产生突破性成果,长期保持在某些科技领域的全球领先地位,并能够引领技术标准和产业发展方向。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集中资源和力量对国家重大项目、重大战略进行协同攻关,一方面建强国家实验室和科研机构,打造体现国家意志、服务国家需求、代表国家水平的“科技王牌军”;另一方面强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作用,使其成为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的主阵地。
四是面向开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体系完备性”是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第四大维度,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高水平自立,强调“有能力而不依赖”,是开放条件下保障安全的底线思维和能力备份;另一方面是高水平自强,不仅是某个“点”上的突破,而是体系效能的整体性提升。要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完善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培养和管理制度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法治环境,构建起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到成果转化、市场应用的完整科技创新链和产业链,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作者系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