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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17  来源:省工信厅  浏览次数:278
核心提示:《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

工信部产业〔2018〕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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