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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五部门联手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06  来源:西安日报  浏览次数:178
核心提示:建立评价考核制度最高给予三十万元奖励  本报讯(记者关颖)加快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充分发挥
 建立评价考核制度 最高给予三十万元奖励

 

  本报讯(记者 关颖)加快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充分发挥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对陕西科技创新的服务支撑作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陕西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和开放共享水平。

  《实施意见》明确资源统筹配置与协调,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多元化投入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增强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整合及开放能力,提高资源共享与利用水平,完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资源配置优化、运行管理规范、共享服务高效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体系。到2024年底,陕西通过统筹整合开放各类仪器设施资源,力争2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达到1.6万台(套),对外开放共享率超过80%;积极探索各领域、各行业、各组织、跨区域的多样化使用模式,累计服务企业超5000家次,服务总额超过10亿元;加快实施国产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研发、转化及应用示范推广工作,通过专项形式推动国产大型科研仪器产业升级创新,形成具有陕西特色优势的国产仪器产业链群。

  《实施意见》明确陕西将通过优化入网程序、积极开展购置前评议工作、大力推行科技创新券政策、集约化平台建设、强化仪器研发和应用人才培养、打造国产科学仪器研发及应用示范特色优势等举措,力争到2025年底,基本解决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分散、封闭、低效、重复的问题,并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开放共享的理念和共识,使开放共享工作形成良性循环,推动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迈上新台阶。

  与此同时,陕西将加大开放共享激励力度。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建立评价考核制度、标准和办法,定期对纳入服务平台的仪器运行情况、管理单位开放制度、开放程度、服务质量、服务收费和开放效果进行评价考核。通过评价考核,对年度服务绩效考核较好的服务机构给予不高于3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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